【111-2學期含寒假】非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開課申請9月26日~10月21日止
一、申請時間
請於111年9/26(一)至10/21(五)17:00前完成開課申請程序(含補件)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程序
(一)線上登錄
請先於線上登錄 https://forms.gle/wJ9YY8ZHkBcHgkmPA申請資訊,
並送交紙本申請件,才能完開課申請。
(二)紙本交件
1. 非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開課申請表(111-2新版,見公告附件)
★教學助理TA聘用以高年級同學為優先。
★授課老師以電子簽章時,需檢附老師同意使用電子簽名之信件影本。
2. 課程企劃書
新開課者需繳交,無格式規定,但須符合本說明第三點之開課審核標準。
3. 開授6學期或開課超過3年者,視同新開課需提交課程企劃書,並包含過去的執行成效。
三、開課審核標準
(一)課程內容與社團成立宗旨相符,課程以服務學習方式進行,並經服務學習開課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。
(二)新開課單位:將審核是否詳細規劃下列事項: 服務內容符合非營利志願服務、非宗教、
非政治之課程目標; 服務對象說明、學生服務作業規劃、學生講習實施方式、
課程特殊要求等項目。
★請社團派員出席「開課審查委員會」列席說明(預訂於11月10日14:00舉行)。
四、申請表填寫說明
(一)課程目標:開設課程目的、修課同學學習及服務目標等。
(二)課程概述:簡要介紹課程內容。
(三)服務對象:述明服務對象、選擇服務該對象之理由及預計服務人次。
(四)教學策略:可自由複選申請表中建議項目或自行規劃,規劃時應著重實踐及培養關鍵能力
(參見附表.2)
(五)服務期程規劃:請具體說明時程、項目內容(至少12~16小時的服務實作)、執行次數等等。
(六)評量方式:作業需配合學校政策至少有基礎能力研習影片觀看心得報告、期中反思紀錄、
期末心得報告等。
(七)108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服務學習新制,亦即修滿兩門服務學習課程(甲或乙)即可畢業
107學年度前入學學生適用之舊制服務學習課程(一、二、三)將逐漸退場
各開課單位可斟酌選擇開設服務學習課程(甲)、(乙)或(一)、(二)、(三)
※課程說明如下:
服務學習(甲):以建構服務與學習理念、關懷校園生活環境為原則,
由各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課。
服務學習(乙):以學系、學生社團或行政單位開設之校內外服務為原則,
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服務學習(一):以維護學系及學生所使用公共空間環境整潔、美觀為原則。
服務學習(二):以「學系」及學系外本小組規劃之校內外非專業性服務為原則,
可與校內外志工團體結合辦理。
服務學習(三):以與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。
五、教學助理TA的任務
(一)達到TA培訓基本時數:包括說明會、校內講座及校外教學等,共計10小時。
(二)TA主要工作內容
1. 督導學生作業繳交情況
2. 追蹤授課老師期末成績繳交進度
3. 繳交期末反思成果報告
4. 推薦優良同學
六、注意事項
(一)TA助教不得為修課學生。
(二)由課外組補助非學系TA薪資,每課程以補助1人為限。
(三)每個開課單位每學期只能申請開一門課
(四)開課人數須達5人,始得開課。
(五)寒假開課者,TA需出席志工訓練活動(約111年11月中旬),才算完成TA培訓基本時數,
始得請領TA薪資。
(六)連續開授6學期或開課已滿3年的課程,擬續開該課程,其申請程序視同新課,
需重新送件申請審查,並檢附該課程過去實際執行的成果報告。
※已連續開受6學期或開課滿3年之開課單位名單如下:
童癌童語服務社
自閉星語服務團
應屆畢業生聯合會
國際學伴交流社
國際事務處-一對一接待服務
圖書館校史館營運組